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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欺凌中施暴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

文章作者:田旻  来源:   发布时间:2022-09-28  浏览次数:

处罚原则

一般只要动手,原则上都会被处罚。

但行为人正在被殴打时,为了防止自己 受到侵害,不超过必要限度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

责任形式

1.民事责任:校园欺凌(校园暴力)往往伴随伤害的行为,由于此伤害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,及相关的财产损失,由侵权人及监护人来承担。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,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,伤害明显的,从受伤害之日起算;伤害当时未曾发现,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,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。

2.行政责任:校园欺凌(校园暴力)情节较轻的,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,一般会被公安机关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进行处罚,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后,并不影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;不满14周岁的,公安机关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。

3.刑事责任:校园欺凌(校园暴力)使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,一般会按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,通常行为人已满16周岁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,其中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,14周岁以上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;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减轻或免责:对于殴打情节较轻的,行为人及其监护人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,取得被害人谅解的,可以酌情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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