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人书面申请;
二、申请人户籍证明;
三、收养证及复印件;
四、被收养人户籍证明(仅限于已落户人员)。
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基建管理中心(安全与后勤管理中心) 鲁ICP备2022011533号-1 地址: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电话:7396377 E-mail:abc@sdipct.edu.cn